他无法克制地想给谢青加署名。
当时那个话题因为谢青不想与绮文合作而终结,但如果后续还要出版,他依旧想为谢青加上署名。
现在,他却觉得单是署名大概也是不够的。
加上署名,读者会认为这部作品是联合创作,但不会想到他找了代笔,更不会想到,是这个代笔让他的整部作品都得到了升华。
多么卑劣的做法,多么滑稽的自欺欺人。
“你说得对……”伴随一声长叹,肆言又说,“文的事,你先别管了,我三天内给你答复。”
电话随之挂断。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现在业界卖影视版权,平台和作者五五或四六分成是常态,□□、七三、八二、九一的我也都听说过——注意是平台拿多的那一部分】这个分成是真的。比这个更夸张的,像女主一样直接被买断版权,影视卖出去之后也不给作者分钱的也有,暂时不多讨论。
别说什么这样不平等的合同为什么要签,想干这行并且自己是弱势方+业界都是这么个情况的时候,作者拥有理智也没什么大用……
……晋江不在这个坑爹范围内哈!晋江的版权合同真的挺好的……为了写这个文我对比了大概十多个平台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