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悠闲的就是安峰,除了准时接送珍妮外,他真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他觉得有点无聊,有次早上起来还惦记着要去刷马呢,可走出房门看到长走廊后才猛然清醒过来,原来自己还住在酒店里。
说去逛街嘛,自己一个人有什么好逛的,能玩的地方早就和珍妮走了个遍,没了新鲜感。开车回来就躺在酒店床上发呆,后面实在是受不了了,就去专业店找些数码产品玩玩。在经销商的殷勤推荐下,选了一台笔记本,叫什么外星人,造型刚硬,看起来挺酷的。安峰觉得喜欢就要了顶配型号,销售一个劲儿的夸它如何强悍,什么四代i7的处理器,32g内存,双显卡交火,外加512g的ssd,所向披靡。
安峰就抱着这台沉甸甸的笔记本,买了几款游戏,回酒店慢慢磨时间。
事情在两天后有了变化。
珍妮已经签了合同,但根据安排,拍摄地点位于纽约,她无奈的说:“亲爱的,我恐怕要跟着摄制组去纽约呆几个月。离得那么远,我们得有好长一段时间不能见面了……你有什么想法?”
“没关系的。”安峰很理解的说。他在脑海里翻了一下地图,发现洛杉矶在西海岸,纽约在东海岸,两地相隔将近四千公里,横跨美国。当他想明白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