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实验性质的重装骑士团,本来昆仑营的黑奴们最适合,只可惜明光铠他们穿不上,他们的大多都太肥大强壮了,只能在士兵中选择了。
五六十名重装骑士在前,摆好冲锋的架势。准备冲锋的命令下达后,他们探手从马鞍上取下大盾来,另一只手从马鞍扣带上取下丈许长的长枪,将枪尾兜在腰间的皮囊里,高高竖起在空中。
“冲锋!”柳钧一声断喝,数十骑缓缓催动,马儿身上的甲胄上下颠簸发出梭梭的摩擦声,笨重的铁蹄踩在地上,将地面上刚才肉搏是流淌的血水踏的四处飞溅,就像一座生锈的机器一般开始的冲锋是缓慢的,但不久后便变得越来越快,威势也越来越摄人。铁蹄隆隆,烟尘飞扬,仅仅数十名骑士,冲锋起来的威势竟不亚于数百骑兵的进攻。
街口的南诏兵马见对方折腾了半天终于冲出来数十骑兵来,都觉得有些奇怪。对方的骑兵已经将北门广场挤得满满当当,起码有数千骑兵抵达,为何只派了这几十名士兵来冲锋送死。但无论如何,对方冲锋而来,总不能无视他们。
“射杀他们。”蛮兵将领下令道。
蛮兵的长弓手弯弓搭箭,一声令下,箭飞如簧。遂石箭头射在冲锋而来的骑士的铠甲和盾牌上‘当当’作响,点点火星四处飞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