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小镇,让护卫跟着干嘛,你们赶紧走!我想回去时,再去栖凤客栈找你们!”
她像她的娘,向来说一不二,杨忠不能不听,只能依她命令而行事。
别人低调是真低调,而她这低调却名不副实。
她本来就是个不错的小美人,脚踏一对金丝绣花鞋,身穿西域天蚕雪衣,外披金丝薄纱,头戴一支金步摇。
整个人贵美非常!公主都没她这般娇贵!
所以,这主仆俩一进栖凤镇,就很“引人注目。”
这样引人注目,大多姑娘会娇羞,有些会害怕,但明珠却感到享爱。她异常享受这种被众人追捧的感觉。
不管是男人们那种感到惊艳仰慕甚至火辣的目光,亦或是女人们又羡慕又嫉妒的目光,她全都享受。
两人四周看看,四处逛逛,明珠对朝霞说道:“这小镇也蛮好的。住惯帝都,偶尔来住下,也蛮不错的。”
朝霞这个侍女比较灵活,早知她心思,心想:你从来都嫌小地方小气,现在却觉得这普通的小镇好,这恐怕是爱屋及乌吧。
并不是因为这个镇好,而是因为,这个镇上住着某个人,所以你才觉得好吧。
因一个人,而爱上一座城,这世上很多人都会这样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