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曼就偷偷摸摸的潜回这个血族据点,寻找唐向华。
他有着自己的野心,不甘心诺菲勒家族被黑暗议会所控制。
可是想要摆脱黑暗议会的控制谈何容易?唯一的办法就是暗中强大诺菲勒家族的实力。
格林斯选择唐向华和那个叫做霍佩芝的血奴,为此不惜放弃疯狗约翰这个号称血族百年难遇的天才。
虽然他始终没有明说,但以克里曼对格林斯的了解,他绝不会做这种划不来的买卖。
为了唐向华和一个血奴,甘愿放弃约翰这个天才,足以说明唐向华身上有吸引他的足够利益。
所以克里曼暗中留意唐向华的一切,赫然发现唐向华竟然只是一个男爵,而他的血奴却是侯爵爵位。
这个发现差点闪瞎了克里曼的钛合金狗眼,那个名叫霍佩芝的血奴竟然是完美进化。
外人不知道什么是完美进化,可克里曼身为血族公爵,能够得悉血族的一些隐秘,又怎么可能会不知道。
血族的始祖,德古拉大人都没有达到完美进化的程度。
不得不长年沉睡,依靠吸收古老血池中的精华,一点一点的改善血脉基因。
可这个血奴却达到了完美进化的程度,要不是她是没有思想的傀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