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这位先生你已经涉嫌盗窃罪,请你先把赃物交还失主。如果你认为他的手机不值那个价,请你出示你的证据,否则我们将按失主提交的证据处理。”民警向曹毅提了出来。
小偷被公开抓获,损失当然按失主提交的证据处理,合理合法。
以前这种案子民警也办过,通常发生在大学宿舍,有人偷了同寝室同学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等,有时候失主甚至无法出示发票证据,都按失主口头申报的损失金额处理了,这方面公安机关毫无疑问会偏向失主。
“手机……手机我已经扔了!他……他是故意这么做,引~诱我拿他的手机、扔掉他的手机,我……我……你们没看出来吗?他……他设计陷害我!”曹毅又气又怕,甚至有些语无伦次起来。
“曹毅你的脸皮要有多厚,才能说出这样的话来?我不小心把手机拉在办公桌上了,就是我引~诱你盗窃?难不成以后办公桌上的东西只要离开就全都要带在身上?否则就是引~诱别人偷窃?我辛辛苦苦构思数年、写了近半年的稿子,就这么随那个手机一起没了!你知道你这么做给我造成了多大损失?铁证如山你偷我的手机,现在反成了我陷害你?还有没有天理了?民警同志,别的话我不想多说!小偷已经抓到了,请您依法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