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皓阳慌张的打开了写字台的抽屉,然后将芸芸的那本日记取了出来。在日记本里,林皓阳找到了那张“滨城假日酒店”的住宿发票,那是上次他去河东省办理“拐卖妇女案”出发前,自己亲手放进去的!那是一张很普通的发票,却有着一个很不普通的“结账日期”: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中午十二点!
去年的九月二十五日?那是芸芸失踪的日子,也是林皓阳因公负伤的日子!林皓阳紧张了起来:他很清楚的记得,这张发票是他在自己的一件短袖t恤衫里发现的!按照时间的推算、发票的金额和苏晓茂的讲述,这张住宿发票,很有可能就是苏晓芸为堂弟结算了四天的房费之后,宾馆所出具的收款凭证!
这时候,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来了:这怎么可能呢?在今天下午之前,林皓阳根本不知道苏晓茂曾在去年来过滨城;而去年的九月二十五日当天,林皓阳正在莱县办案,他本人也根本不可能出现在滨城;可是……这张发票怎么会出现在林皓阳t恤衫的口袋里呢?
百思不得其解!恍惚间,林皓阳感觉自己被一股莫名的恐惧重重包围,他的心脏也正在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缓缓攥紧!刚刚消散不久的胸闷再度让林皓阳感受到了窒息,那张发票也开始在他的手里瑟瑟发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