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了。
这也是让秦寿很是疑惑的一点。
美国人不爱足球运动,但是史蒂文森大学却修建了一个异常漂亮宏伟据说还很是现代化的足球运动场,这就很让人觉得莫名其妙了。要知道在美国的大学校园里,各种团体数不胜数,史蒂文森大学自然也是,足球队自然也必不可少。
当然,这一切“然并卵”。史蒂文森大学足球队加上替补才总共13个成员,要是受伤一两个,连个完整的出场阵容都凑不齐整。至于足球队的水平,就更是别提了,就俩字形容:业余。
秦寿并不是专业的足球运动员,也不是体育生出身,不过由于从小练拳的缘故,身体素质异于常人的出色。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秦寿在黄叔的引荐下帮助校足球队踢了一场比赛,被校队教练约翰。塞纳(johha)看中,从此就成为史蒂文森校队的“第14人”,说白了就是编外人员。
并不是教练不想招收秦寿进入校队,在教练约翰看来,尽管秦寿并不是一名很出色的足球运动,甚至连一些球场上的规则,以及与队友之间的配合意识都成问题,但绝对有潜力成为一名出色的运动员,因为这小子的身体素质以及奔跑能力,还有运动时凶悍的气势,绝对能够给予校队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