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秦之规,政事堂宰执人选如有争议,则由群臣廷推决断。而如今政事堂只有尚书仆射(宰相)与参知政事(副相)共六人,仍缺额一位。按律当于六月之前,补任一位参知政事。可如今朝中,包括雍州牧李东垣在内,共有五位人选,朝中几方相持不下。如到三月时,陛下与政事堂几位宰执,还是意见相左,无法决定,那就只能以廷推决断了。”
——所谓的廷推,也就是在朝廷遇重大政事,或遇有文武大臣出缺时,由陛下诏令群臣会商,以共相计议。一应决策,都以票数定夺。
廷推又分小廷推与大廷推,前者只包括在京的诸多三品官,而大廷推则范围广阔。
有资格参与其中的,包括所有在朝三品以上的实职官员。其中政事堂七人与枢密院五人每人两票,共计二十四票。六部尚书与左右都御史,大理寺卿,通政使等大九卿共十票,还有他们的副手侍郎少卿副都御史等等十八人,亦是一人一票,加起来总数二十八。
此外还有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禄寺卿,詹事府詹事、翰林学士、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苑马寺卿、尚宝寺卿等等小九卿九人,加上十三州的州牧,十三位大中正,河道总督,漕运总督,宗人府宗正,一共三十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