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看在眼里,而这名熬干血的歹人却被押解着走向了断头台。
彼时洛蒙自己也是饿的皮包骨,黝黑的脸加上奔波的劳碌,如果不是那破烂的青色官服,别人还会以为沦为囚下的是哪个犯事的乞丐。
洛蒙走时眼里却无半点惊慌,无论七拐八折,眼总深情地望向日落的田野,仿佛那里汇聚了世间美景,浪费一时一刻都是莫大罪过。
许百户看明白后,当场泣不成声。
洛谌呢他立即跑去通知尚在学堂教书的秀才小公子,却被告知他已经进山了。
胡闹!许百户心想。
山上蛇虫遍地,路险难攀,连颗花草都不能随便沾上,方向还极难辨认。当初洛蒙越山而去,请了那颠倒黑白的粮官,足足用了半月,还碰到了劫匪。他这一去,可不就是胡闹!
可没料到,洛谌十天后就回来了。
老许,把通行令拿来!洛谌一下马,直奔府衙。
什么都没有了小公子,被他们一并搜走了!
老许不过三十,也平时和洛谌没大没小惯了,也顾不上去纠正他称呼。
洛谌一咬牙,我自个儿画一张,你来把关!
啊
别啊了!走私道肯定走不过,到时候人都凉了,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