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乐年一想到自己有一瞬间还觉得那孩子长得面善,就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子。现在想来,大概是因为凌宇驰长得和闻稷有几分相似,他一时看错了眼。
仔细想想,闻稷比那孩子帅上百倍,千倍。闻稷容貌精致,神情虽然冷淡但是气质清高孤傲。举手投足都从容不迫,自信无比。
那小孩子年纪虽然小长得倒也挺可爱,可是一双眼睛太像他妈,眼角微微下垂,看着楚楚可怜,却男生女相。唐乐年心里对他们一家三口都没好感。再想到他们做作的做派,越发嫌弃得不行。越想越觉得不顺眼。
“怪不得那熊孩子这么讨厌。都是被爹妈教坏了。”
唐乐年这话说得一点也没错。当初凌朝阳离婚就是为了他那个宝贝小儿子。他重婚之后,闻稷也隐约听到他们一家子过得挺幸福。对于凌宇驰,凌朝阳是极尽宠溺。
特别是在闻稷把名字从凌稷改成母姓之后,凌朝阳大概觉得小儿子才是他们凌家王位的继承人,对他更加百依百顺。这中间自然离不开黄楚云的功劳。她也算是母凭子贵,对儿子自然是万般娇宠。
闻稷见过她,他的这位后妈看着温顺,但是心计胜闻映雪十倍。否则也不会招惹得凌朝阳为她如痴若狂,抛家舍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