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位高层都带了自己公司具体的谈判团队过来。
和他们对接的就是科比的律师团队。
科比的律师团队很辛苦。
这些律师们不仅仅要谈判NBA的湖人队合同,更要和这五家公司谈赞助,谈具体的合作事宜。
阿迪达斯、麦当劳和百事可乐当然不用再谈什么赞助合同和年限了,人家的诚意早就表现出来了。
现在讨论的就是接下来一年时间里,他们要在哪些领域、哪些场合用到沈欢的形象,哪些时候需要沈欢去配合宣传。
然后在这些场合,他们需要给沈欢保障一些什么,比如说时间衔接,比如吃住行,比如说辛苦劳务费,比如说安保问题等等。
VISA公司的诚意也很够,他们第二次给的,是第二次三年2000万的合同。
比起第一年的800万美金,是少了一些,可这一次的是三年合同啊!
在知道沈欢只打一年NBA的情况下,还是愿意给3年,这不就是表现了他们的诚意吗?
所以VISA的宣传配合优先程度,一下子就提高了许多。
只有宝马公司谈判,显得要稍微有异议一点。
宝马公司最终还是没有下定决定,他们想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