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盘举在子菁和时翼弦的眼前,“有你们想要的东西。”
“你有备份的!”子菁惊道,“那为什么当初时家告你的时候,你不拿出来呢?”
刘兴全摇了一下头:“这个东西,是后来我搬家才找到的。当时一团乱……”
事情是这样的。
当初,刘兴全被重度烧伤,脚也摔断了。
躺在医院里,好不容易脱离的危险,时家就把他告上了法庭。
刘兴全当时想到的是,自己前不久,刚刚把时家的许多重要文件协议都拿去扫描并刻盘了。
但是当时家里很乱,他找了很多光盘,都没有找到时家的那一份。
他自己腿脚和身体也不方便,在一片慌乱之中,就这样站到了法庭上,最终什么证据也拿不出来。
后来他搬离槟城,东西拿到新家,整理的时候才从里面找出了那张光盘。
然而光盘受损非常严重了。
里面只有一小部分内容还能读出来。
时家是以刘兴全未保管好备份起诉他的。而现在光盘里这么一点点内容,不足以让他上诉翻案。
所以他只有放弃。
但作为律师的职业道德,使得他还是把光盘好好保存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