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样的歌词对于自诩对文学很有爱好的我来说,简直就是奇大无比的毒点,于是矫情的我自然对国内摇滚敬谢不敏,至于英文歌,反正听不懂唱些什么,听优美的旋律、听声嘶力竭的悲伤就足够满足我并不算很挑剔的耳朵了。
归根结底,那个时候的我听不来朋克、听不来金属,更听不来垃圾,源于我自身不太愤怒,我不过是个平庸的、毫无追求、混吃等死的普通青年罢了。
听点邦.乔维的《it'slife》,又或者《i'llthere for you》就感觉自己和其他人有所不同,足够高大上了,当然在和漂亮mm们吃麻辣烫的时候,我一定会说自己喜欢枪花,喜欢涅盘。
至于华语流行音乐?王菲都是学的小红莓的,beyond、许巍什么的都属于伪摇,像我这样的摇滚老炮当然是不屑的,你看装b无处不在,这些大拿们很不幸成为了我彰显不同的利器。
后面和那个热爱弹吉他的同学组了乐队,他负责写旋律,我负责写词,很是写了几首“点燃香烟,吐出烟圈,往昔情景又浮现”之内的肉麻小情歌。
出人意料的还很受班上的女生欢迎,于是抱着对漂亮姑娘强烈的热爱,我开始苦练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