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是躺在沙发或者床上休息的时候,跟入睡的情况一致无二,这大大降低了被侦破的风险,很多案件被破,就是在移动尸体是露出了马脚。
并且这种情境与常见的煤气中毒意外完全吻合,这种行凶方式只要作案者不在警察的例行问讯中露出马脚,根本就无法识破。
雷鑫简直被路西菲尔这种近乎完美的杀人方式所迷住了,其实他并不是变态,他也不喜欢杀人,只是痴迷与“完美犯罪”这种最具有导演精神的行为艺术而已。
接着雷鑫又和路西菲尔探讨了一些实施细节,这又让雷鑫大开眼界,大为惊叹。他十分清楚,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划,这个完美犯罪很可能实现的。
当然雷鑫并没有杀死袁嘉敏的打算,对他来说问路西菲尔不过是满足自己的想象**,也是好奇路西菲尔究竟会设计出怎么样的方案,实际上他虽然有杀意,有想法,也有足够的理由。
但是这样做成本太高,完全没有必要,对雷鑫而言,只要帮袁嘉敏成名,或者帮她找个有钱下家接手,是最完美的解决方案,杀人那只是满足他自己的幻想而已。
并不是没有胆子,只是他是一个谨慎的人,这种得不偿失的事情他绝对不会做。
雷鑫之所以敢陷害程晓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