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兴趣。
安娜告诉自己,要冷静、冷静,不要冲动,l先生那么优雅,那么庄重,肯定不会喜欢暴力的不良少女——可是,她完全忍不住。一想到今天有可能是她最后一次看见l先生,那瓶香水是他们最后及唯一的联系,她就想打爆那个小偷的脑袋。
安娜深深吸了一口气,转头环顾四周。同事们都在换衣服,会来餐厅做服务生的女孩,大部分都是有色人种,或是像安娜这样的印欧混血。除了那几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大部分客人都不喜欢被黑人女孩服务,他们觉得黑人的手指太黑,可能藏着某种不知名的细菌。因此,上菜的要么是白人女孩,要么是安娜这种美得突破基因限制的女孩。
因为长得漂亮,安娜从小到大其实没怎么受歧视,除了被一个极端种族主义的老头骂过“去死”以外,作为拉丁裔和白人的后代,她的生活比起其他印欧混血可以说是风平浪静。但这并不妨碍她讨厌白人。
所有人都认为黑人的手脚不干净,但事实上,她见过的白人小偷更多,上学的时候,更是有白人政府官员的孩子和他们一起砸玻璃2。所以,安娜从不认为犯罪和肤色有关系。
这么想着,她抱着胳膊,冷冷地扫过所有在换衣服的同事。最后,她的视线落在了一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