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到这里吧,我要进去了,我怕影响子夕的情绪。”
顾朝夕说完便挂了电话,匆匆往回走去。
顾朝夕回到庭里时,法官也正好回来,在看了一下书记员对刚才庭辩的记录后,便宣布开庭----
“原告张仲秋、王强、李林,诉被告顾子夕,利用顾氏原执行总裁的身份,操纵证券价格,制造公司虚假破产,导至自身资产损失;主张顾子夕承担证券操纵罪、虚假破产罪、赔偿资产损失。”
“原告律师,对于你方的主张,请你将你方证据交由被告方确认。”法官看着原告律师说道。
“好的。”原告律师拿着手中的资料,径直走到被告席上,边将资料交给方律师边说道:“证交所的交易记录,有五处显示顾氏股价波动异常;证交所专业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此交易波动状态,有70%的操控可能;”
方律师拿着原告律师递过来的资料,其所说的五处异常,与他在顾氏系统里调出的异常记录基本相符;而真实的情况是,他们操纵过十二笔交易,其它七笔的操控痕迹低于30%,所以证交所的工作人员是不会进行指认的。
而证交所指认的那五处,也都一一签字,将可能的操控手法、可能导致的后果,都写在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