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承担唐时‘大明宫’在原址的再建复原工作,协议签订之日起,神秘家族企业拥有‘大明宫’100年的私用权利,100年后‘大明宫’收归国家所有,但神秘家族的人员仍旧永生享有‘大明宫’的土地使用权和维护权。
当然,神秘家族企业就算再有钱,要复员‘大明宫’只怕也会倾尽其家产,是以国家亦许诺凡在这‘大明宫’原址上开发所发现的一切物品皆归这个神秘家族企业私有。
呵呵……历经了三次世界大战,特别是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核武战争,若没有得到特殊的保护,地球上任何角落任它藏得有多深的宝贝都化为了飞灰,是以这‘大明宫’的原址上只怕连一个铜钱都挖不到。国家的这个‘一切物品皆归这个神秘家族企业私有’的许诺做得真是大方啊。
可如今,似乎偏要亮瞎人眼般的,偏有这玉龙子躲过核武战争历尽劫难且亮相于世。
若这玉龙子果有怀真所说的那般好,将心比心之下,我若是那神秘家族的人定不会拿出来将它拍卖。如今他们将它拿出拍卖而且说拍卖所得款项皆用于‘大明宫’的复员工程,想来这个‘千年明珠’的神秘企业因了这项宏伟的工程在财政上有些吃不消了。
这卖了玉龙子筹资倒是个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