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的运营上,刘德桦是核心,负责影片的制作发行,麦绍堂担任投资者的角色,两年过去,他们产生了矛盾。
作为资本运作的高手,麦绍堂投资天幕主要是为了公司上市圈钱。
他联系好了证券公司,负责包销八千万港币的股份,一旦上市,天幕的市值可能达到好几亿港币。
在这点上刘德桦颇为犹豫,他不想成为上市公司,受到股东左右。
上市公司过于追求业绩,在投资上偏向于有卖相的影片,但不一定是好电影。
除此之外,刘德桦和天幕公司两年签一次合同,他既是公司的股东,也是公司的艺人,合同到期,续约出现分歧。
麦绍堂认为应该按照目前的经济环境来谈续约的条件。
香港的经济不景气,大环境如此,刘德桦觉得应该以他的工作业绩和名气谈合约,这样才算公平。
这两点是他们不合的主要原因。
还有一点和好梦公司有些关系,就是在《无间道》的投资上,当初没人想到这部电影能赚钱,天幕公司没有参与投资。
投拍续集的时候《无间道》还没上映,林子轩继续全额出资。
天幕公司作为合拍方,也赚到了钱,但绝对没有林子轩赚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