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寻找演员。
同时派人到内地寻找适合的外景地,六月提交内地影视广播总局审批,获得批准后制片人带着剧组成员来到内地取景。
他们是按照林子轩提供的大纲写的剧本。
林子轩给了这帮人不少建议,比如不要把法海写的那么坏,这牵涉到佛教的问题,如果太针对佛教,或者对佛教有侮辱性的情节,在审查的时候不容易过关。
还有剧中要宣扬真善美,不要写什么许仙、白娘子和小青的三角恋。
在台湾的言情剧中,总会有这种烂俗的情节,但在内地,这还属于比较敏感的话题。
而且,这部剧里面的神仙都要是正义的,只有一些妖精才是邪恶的,要善恶分明。
这点很容易理解,上面的领导都是好的,作恶的都是底下的人,就算是法海也要给个机会,不能一棍子打死,毕竟人也是有后台的。
只有充分领会了这些内在的精神,才能顺利的通过审查。
为此台湾的影视制作公司给了林子轩五万块的报酬,一个是大纲的酬劳,还有就是这些建议的费用,按照他们的想法,这属于疏通关系的花费。
林子轩最后翻看了一下剧本,帮他们递交上去,走的是正规途径,没费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