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韩警官 > 正文 第二百七十四章 不联网的网上追逃
获地公安机关。
    抓获地公安机关将传真件报经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直接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当地看守所。等犯罪地公安机关来人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关押,再让犯罪嫌疑人在拘留证上签字,履行法律规定的告知本人诉讼权利、通知家属等项职责。”
    不愧为法学硕士,一下子能想到这么多。
    虽然没什么实战经验,但在法律条款尤其诉讼程序上真是专家。
    专业的事由专家操心,“项目”申报时的法规部分,他绝对能解释面面俱到。
    韩博很高兴能跟这样的专家做同时,抱着拳道:“第二个问题是嫌犯资料如何上报,追逃程序如何启动,这方面我认为要严格把关。尤其经济案件,搞不好是经济纠纷。以前一些法制意识淡薄的民警介入经济纠纷,还要跨市乃至跨省抓人讨债。如果我们这个追逃方式被他们利用上,后果不堪设想。”
    想引起领导重视,方案想获得上级采纳,必须考虑全面。
    黄蓬沉吟道:“跟发通缉令一样,要有严格的程序。比如首先需正式立案,展开相关侦查,以确认被追逃的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掌握确凿证据后,上报给法制部门,经主管领导批准开出刑事拘留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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