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上一身新衣服出门而去。
她的眼光确实挺不错,潮流时尚的青色衬衫,衣领和边角处都绣着大气的花纹装饰,华丽而不庸俗。白色的休闲裤,很不耐脏。
唐于蓝十分善于伪装,挽起裤腿,找了条黑布系在额上,凌乱的长发高竖而起,嘴里嚼着快口香糖,找到最近的饰品店,又顺手牵羊拿了副蛤蟆镜仿制项链和韩款磁性耳钉,带上白色的耳机,看上去很像是玩摇滚乐的的艺术青年。
认识一个人的时候,百分之九十都是依靠身体语言,从走姿来看,绝对认不出他,那张扬和奔放的气息与以前的唐团长显得格格不入。
几分钟之后,他就消失在街道上,丝毫不引人注意。
午后的天气十分闷热,每个行人像是成了小笼包,被放在蒸笼里使劲蒸烤。
唐于蓝并没有联络飞鸟团的成员,而是在凌江市西城区漫无目的的闲逛,至于那辆林肯领航员,暂时还没有回去开的打算。
走到黑镰酒吧门口的时候,他正好发现金刚蛮象从里面走出来,钻进外面等候的汽车中。忍不住骂了句:“他妈的,以前就不老实,老子这才刚刚受伤,就忍不住要馋食老子的地盘。”
在路边大树的阴凉下,唐于蓝给金方锐打去电话,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