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于城市中,给人感觉很舒服。
在这里工作会不会皮肤很好?
陆淮宁走过来,对她说:“你看的那边是个马场,今天要拍广告,所以我们把这里包了!”
程一笙惊讶地转过头问他:“大手笔啊!”
今天是休息日,包下这里估计要不少钱。
陆淮宁笑笑,“比起要请你的广告费来说,简直是小乌见大乌了!”
程一笙不由笑了,一双清澈明眸望向远方,问他:“我看马场好像连着树林,那里就是你说的打猎的地方吗?”
“嗯!对了,你会不会骑马?”陆淮宁问。
“不会!”程一笙是普通家庭长大的,离这种贵族运动离得很远,她工作之后一直没有时间来骑马,跟殷权结婚后连蜜月都没时间去度,更不要提骑马了。
陆淮宁眼前一亮,机会这就来了啊,他马上抓住时机说:“不要紧,我来教你,包管今天你能打到兔子!”
他脑中想的是,他与她共骑一匹大马,他坐后面,她坐前面,窝在他的臂弯中,或许她会因为害怕紧紧抱住他的腰,贴在他胸前……
“真的?要是能打只活兔就好了,我可舍不得把兔子打死!”程一笙因为兴奋,漆黑剔透的眸散发出耀目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