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角处绣着个老虎,红格子到膝盖处的半截短裤,闹闹两只手往裤兜里一插,酷酷地站在一边儿,不上前,不和面前那一堆孩子们搭话,他冷眼旁观。
碗儿倒是合群儿,不过太扎眼了,她成了核心人物。═┝┟╞.﹝。
碗儿扎着两个马尾,和哥哥一模一样的衣服裤子,衣角处绣着个趴窝的懒猫。
这丫头讨厌啊!
她兰花指上还掐着根短香肠,她也不吃,站在朋友中间,用刚长出来的米牙一点儿一点儿地啃。
馋的周围的孩紧着吸溜鼻子,直到有三四岁的男孩伸手要,她才算完。递给人家时笑了。
叶伯煊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儿子闺女了,打就讨厌,那能有瓷实的好兄弟姐妹吗?气吧啦的拿好吃的四处显摆。
叶伯煊给龙凤胎截回家,刚进家门。低头间换鞋时挑了挑眉。
“伯煊,当年你能在那种时候出国深造,多亏了你曾叔叔,有没有印象?噢,这是你曾叔叔家的曾雷。在咱们市图书馆工作。”
叶志清对着叶伯煊完,转头还拍了拍曾父的手:“一晃啊,就是很多年。他现在都三十多岁了。时间不等人啊!”
叶伯煊换完鞋再抬头时,挂上了最为礼貌得体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