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口红,头发烫成大波浪,双耳戴着大圈圈耳环,纤纤玉手端着一杯水,坐姿端正,很有气质,颜值高得像大明星。
而盛明绎,醉得像条狗似的躺沙发上。
还好,衣服没被脱。
顾朝熙松了口气,马上先发制人。
“你是谁?怎么会在我家?”
女人从容应对:“你又是谁?怎么会来我家?”
“我是他男朋友。”顾朝熙走过去,晃了晃盛明绎,企图把人叫醒,但这家伙却睡得猪一样。
“我是他女朋友。”女人说,“他喝醉了,我刚把他从路边大排档捡回来。还好他有女朋友,不然就那样在外面喝醉,有可能醒来就被卖到非洲了吧?”
顾朝熙听出她是在嘲讽自己不管盛明绎。
他有点理亏,但他不能输。
“我本来打算送走同事后叫个车回来接他的,但没想到居然有人趁机捡走别人的男朋友。”他在盛明绎躺着的沙发上坐下,倾身抽了两张纸巾,给他擦额头上的汗。
女人翘着腿,高跟鞋轻轻晃动:“你怎么证明你是他男朋友呢?”
顾朝熙抬头四处看了看,喊了一声:“赫尔墨斯——”
那只金毛马上从楼上下来,兴奋地扑到他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