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代理的方式进行登记注册,版权同样得到保护。
但是由于国内目前对音乐盗版行为打击不力的缘故,所以欧美日韩愿意将作品放到《大中华音乐库》进行版权登记的并不多,因为涉及到的利益非常有限,而且版权注册和存续的费用也高,使得相关方缺乏维权的动力。
所以这就形成了一个漏洞,导致国内很多圈内业界的人喜欢紧跟国外潮流,厚道要脸的购买翻唱版权,不厚道不要脸的那就直接抄袭模仿改头换面,堂而皇之地当成了自己的作品加以推广,并且形成了流水线式的包装营销模式。
这种模式讲究短平快,成本低见效快,被很多娱乐传媒公司视为致胜法宝。
快歌、神曲、口水歌、饶舌说唱…国外流行什么,风潮第一时间影响国内。
而相同法宝泛滥的结果,就是重创了国内本土的原创力量,除了少数顶级创作人之外,大部分中下层的词曲作者很难混到温饱,结果是纷纷转行。
对于这种现象,国内也有不少有识之士在大力地呼吁重振原创力量,甚至有人说欧美日韩对版权的放任是故意的行为,是一剂扼杀本土原创的慢/性/毒/药!
这种说法或许带着阴谋论的味道,但抄袭模仿欧美日韩的风气弥漫是不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