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吃,她离开,陈滔滔又碎了一个电视机。
他最近有些破财,家里总是有东西摔坏。
进了办公室,他又开始出神。
其实这种毛病他大概猜到了,他一个人生活太久,从小到大,家里和他待的最久的人也就是保姆,后来保姆离开嫁人的时候,没有办法干了,陈滔滔难过的不行,明珠现在就好比他家当初的那个保姆,他明知道不该这样去,可他就是控制不住。
不是缺爱,他认为这就是一种习惯。
一个人的家有点冰凉凉的,尽管她没什么用处,他也死烦她……
他真的和明珠不太合适,她浑身都是缺点,他承认自己不全都是优点,但两个缺点格外多的人待在一起合适吗?
分开吧,分开吧。
脑子里不断的响着这句话,是个爷们就该把距离拉开。
他撵过她一次,贬低了她一次,最后都是自己追回来的……
陈滔滔猛地一拍办公桌。
“我哪里是去追她回来,我追了吗?我没有,我也不是习惯她。”
死鸭子嘴硬,说的大概就是他了。
一千种理由认为不该在一起,就应该马上冷静的提出来,两个人赶紧的桥归桥,路归路,可就是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