颖琳明白,这是说女孩儿没有死掉,没有出更大的事故,可真的出事儿那一天,谁能来负责?
采访是罗颖琳去做的,罗颖琳跑了很多的地方,她是想带着家长去解决事情,可到了公安局,公安局说这样的性质根本不能达到立案的程度,他们没有办法管,对方还是未成年少年,他们只能说服教育,这些已经都做过了,其他方面因为法律上是这样的,当事人受的伤……
怎么说呢,身体上的伤已经都好了,可能法律上也不认为这算是什么伤,皮肉伤,对方也不会被拘留,甚至还可以继续上学,他们的孩子呢,现在抗拒上学,可能要退学。
学校也表示道歉了,施暴的学生和家长也都道歉了,孩子受到的伤害……
施暴的女孩子家里也只是进行道歉,拒绝赔偿,拒绝见面,孩子出事儿以后,家长表示已经大骂过孩子,然后矛头对准学校,受害学生的家长则表示,真的是没有地方可以说理。
女生不太敢看镜头,身心受到的伤害,找谁去追究?
现行的法律这方面没有更加详细的内容,校园暴力能算是犯法吗?警察不管,学校推卸责任,这个责任该谁来管?
然后学生家长进行道歉,这件事情也就准备翻篇了,追究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