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
陈易铭没接,迎面又是一拳招呼到吴也脸上,吴也屈肘挡开,一脚踹在对方膝盖上,捡起地上的T恤扔给他,“我没功夫耍你,再说一次,冷静了再跟我说话。”
雨水浇透的T恤盖在陈易铭身上,他半跪在地无声笑着,布满红血丝的眼睛盯着雨雾中的背影,半晌,他抬起胳膊,狠狠抹掉脸上混杂着眼泪的雨水。
粉巷16号是栋三层小楼,顶层另外有道直达楼梯,不需要走前后门,吴也上楼拧开乐器室的门,收了伞立在门边。
“哎哎哎,别放那,我见不得这颜色。”朗朔手指着门口的小粉伞,一脸牙疼样,“赶紧给我扔了,折寿。”
吴也随手把门关上,才不管他折不折寿,“这颜色有助你找对象,得多看。”
“我去!”
朗朔江湖人称狼叔,16号躲在幕后的老板,不过虽然叫叔,年纪却不大,才三十五,全靠嘴上那一圈四四方方的胡子充辈。狼叔不常去酒吧,因为明星是非多,他十年前出道,红极一时,现在虽然是有那么点过气,但毕竟还有点气,贸然出现在公共场所很容易扰乱社会治安,于是只能猫在三楼乐器室里搞创作。
狼叔在摇滚圈里是可以封神的存在,带出了不少玩摇滚的后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