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前面的内容呢,他又看到了多少?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唯一,这是你自己写的。”
“是吗,我早就忘了自己写过什么了。”
做个傻子也没什么不好,她说忘了,他就是再想逼她,她也想不起来。
“对不重要的事情,没必要去记。”
“又在说谎。”
纤长的食指挑起她的下颌,蛊惑的吻轻轻浅浅的落在她*之上——
“如果忘了,又何必怕我看到,嗯?”
想烧了它,说明是忘不了,所以才想眼不见为净。
而不然他看到,是因为——
那上面写的,是她的心声,是她一直以来最真实的情感。
“忘不忘,那都已经没有意义了。”
她轻笑,看着他的眼睛,字字清晰:
“唐牧泽,那本日记就是我的耻辱。我为我曾经爱过你,而耻辱。”
是,她爱过他,曾经。
告诉他也无妨啊,反正那都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
也许,那也不是爱,就是小女孩情窦初开时的喜欢而已。
小小年纪,不敢说爱,爱字太重,她要不起。
“哦,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