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沈央,法庭方完全不可能考虑,把年幼的孩子判给沈央抚养。
先不说还刚周岁的双胞胎幼子,自然是跟着母亲最为合适及合理。
如果王爱梅不是拿彤彤的出生,极尽污蔑和看不起的话,6岁的彤彤本来是三个孩子中,最有可能被判给沈央的。
可现在,王爱梅的存在,以及她的那些侮辱的话,加之彤彤本来就是养女的特殊身份,使得沈央再也没有半点机会,得到彤彤的抚养权了。
如此一来,即便法庭现在还没有宣判,但是作为一个能掌控全场的律师,宋朝阳早已经知道,这个官司,他打不赢了。
实在是王爱梅的黑历史也太多了。
而关于这方面,他真的没有多做准备。
他以为就是比较厉害一点的婆媳不和,所以彼此互不能容忍,就干脆闹到离婚了。
现在看来,哪里是婆媳不和的问题?
压根就是王爱梅不断的挑衅,不断的找事,周爱佳这边,以往就是不断的退让,不断的妥协,而这次,人家烦了,决定不和你们家的人玩了,所以要么隐忍不发,一发就直接是离婚的决绝节奏。
所以说,由此可见,周爱佳这个女人,是个真的狠人。
试问那样的不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