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字绝对不能签!
反正佳佳和沈央也是要离婚的了,凭什么还要替沈央家担责任的去签字?
至于倒打一耙的说什么,是小花害她摔倒受伤之类的,周妈妈就更嗤之以鼻了。
别说训练有素的,比人类七八岁孩子还聪明,通人性的小花,会不会干这样的事情,就算会,那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说句难听点的话,彤彤法律意义上来说,她是沈央和佳佳的女儿,小花是彤彤养的狗,本来就是王爱梅她自家的。
她自己被自家的狗吓的摔伤了,难道还要他们老周家来承担责任不成?
反正周妈妈是想很清楚了,不论如何,也是别想祸害和耍无赖到他们家身上,想都别想。
“哎,雅萍,你这是干嘛啊,我也没说要做什么,我就是去看看。”
“你去看什么啊,你有什么可看的?我这也是病人,我也骨折躺着不能动呢,你去看她?”
“我和你说,在咱儿子们没回来之前,你哪里也不让去,警察同志,你们来,我这里有张沈央的名片,他手机打不通,你们可以打他事务所的座机电话,手机能关机,座机总不能也关掉吧,你们通知他去,就说他妈骨折了,要做手术,让他到医院里来签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