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疼人的男人,那这辈子就算是稳妥了。
以前她也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
可现在,她不甘心了。
凭什么。
凭什么沈央沈冲都能去读大学,都能在外面闯天地,赚大钱,她就该窝在那个偏僻的小镇子上,踩缝纫机?
那周爱佳长的还不如她好看呢,无非是皮子白了点。
这也不算什么优点。
她要是像她那样,每天不用干活,出入都开小汽车,家里又有钱,她的皮肤只会比周爱佳更白。
所以,沈琳觉得她都是被贫穷给埋没和耽误了。
今年她也24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她不想继续被沈央,和沈冲,不当人的看不起。
她要出去变成人上人。
所以,听到她妈王爱梅说,立即就要去看新房。
沈琳就想好了,她不去。
趁着他们都不在,好好的在这个房子里翻找一番。
就不信找不出点值钱的东西。
卷着一起带走。
至于这个行为,根本就是偷窃这件事情,沈琳是完全不会这么想的。
她觉得这就是沈央看不起她,周爱佳背后告状,故意看她笑话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