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静州往事 > 正文 第三百零九章报道(三)
    监察队员和摊贩起冲突是一个持续性过程,一般情况下,节奏相当固定。
    事情经过往往如此:
    第一步:摊贩乱摆摊,监察队员打招呼。数次打招呼以后(如果是有门面的摊贩将货物延伸到人行道等公共空间,则往往在打招呼之后发整改通知),如果摊贩仍然不离开,监察队员便要采取措施,口头教育无效,就暂扣物品。
    第二步:对于监察队员来说,他们具有行政执法权,但是这个权不硬,具体来说只有对物的暂扣权,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当监察队员暂扣物品时,摊贩出于本能会并不甘心被暂扣,会采取求情、阻止或者反抗措施。监察队员要达到暂扣物品目的,执法手段又单一,对抗是必然的,多数是低烈度对抗,少数对抗会激烈起来,甚至发生暴力冲突。
    第三步:路人往往并不会注意到第一步,也就是口头警告或者书面整改通知这一步,进入他们视线的多是第二步。当冲突发生时,他们就会直观地看到几个或者一群身着制服的队员在收缴摊贩的物品。街道上的路人没有看到第一步,同情弱者是人的本能,他们往往会对人少势孤被行政执法的摊贩一方生出同情心,会对暂扣物品的监察队员产生不满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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