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笔录,还带来了两小子的照片给我认人,说是这两个是昨天下午去自首的。
那晚上我就远远看了几人一眼,之后就一直跑,黑灯瞎火的,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最初指着我喊又给了我后背一刀那个,以及从面包车上跳下来的那两个。
而且照片是证件照,真心不好认,我只瞅了一眼就将照片还给他们说:“就是他们。”
“你确定。”做记录的警察问。
我笑着点头没吭声,还要怎么确定,被人自己都承认了,而且这些只是来凑医药费的。
警察又问我,当时他们又拿凶器么?有没有对我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我连人都不记得还记得那些细节?不过这种时候,记不记得不重要,重要的就是一口咬死就好,其他的让他们自己狗咬狗就行了。
所以我笑再度点头,“拿着刀,动手了,都动手了。”
第四天,我已经不需要人扶了,没事站在窗口边抽抽烟。
李海他们问我为什么不出去走走,外面天气不错,我真想一大耳光子扇过去。
要不是知道他智商有问题,我真就以为他故意埋汰我了,老子现在这发型能出去见人吗?!这都不让人进来见我了好吧!
这个院是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