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想明白了,自己好胳膊好腿的,又没偷没抢的,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自那以后,他就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平常人。
他觉得他很平常又正常,可别人不这样认为。别人十六七岁都是娃的爹了,他二十了,还没摸过姑娘家的小手呢。
伐柯人把适龄待嫁的姑娘都扒拉几遍了,高的,低的,胖的,瘦的,黑的,白的,活泼的,文静的,都向他提过亲,没一个看上的。
伐柯人问他,你究竟想找个什么样的?
他说,看着顺眼的。
啥样的叫顺眼呢?问他,他也不知道。
父亲母亲你一句我一句的争辩,王嗣同听的有些不奈烦了,说道:“好,我去看。”
王嗣同看到十六岁的郭思谨,终于知道了什么样的,才算是顺眼。
就是她这个样子。
像是一朵从清水探出头的芙蓉花。
更让他欣喜的是,她看到他时一刹那的眼神,初时是震惊,接着是怜悯,最后是平常。
三种情绪的转换,不过是在眨眼之间,若不是王嗣同特别注意看她的眼神,可能会以为,她面对他,一直都是淡淡的,像是对其他普通人一样。
他觉得这个姑娘既善良,又善解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