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浅暗 > 正文 第224页
任氏唯二的具备经营权的人。
    进或者退,皆在一念间。
    就在众人陷入焦灼时,任家舅老爷终于还是站了出来:“按照赖律师的说法,任总已经拿到了51%的股份,那么我想请问,按规矩,股权转让是否需征求其他股东意见?”
    “任先生说得对,”
    这就问到了赖律师的专业领域。
    “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则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任家二叔拍案而起:“你这是狡辩。”
    “狡辩不狡辩并不是你说了算,这位任先生,您大可以再去翻一翻《合同法》,看看任总的行为,有没有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五种情形的。
    “如果有,那你倒是可以考虑考虑告他一告,”
    赖律师说着,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略显腼腆的笑,然而他的话语,却是大相径庭。
    “顺带好心提醒一句,A市最好的经济律师就在你面前,如果有需要,欢迎随时联系。你们知道的,在我这里,有钱就好使。”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胜负已然见分晓。
    任家舅老爷摇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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