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桀骜 > 正文 第316页
买东西。狐狸精爱喝酒,别的女生喝几瓶就是极限,她是一扎起步往肚子里灌,晕了醉了就喜欢画画。
    万珊在艺术上有天分,十五岁的时候还开过个人画展,家里没帮忙掏一分钱。
    有些人的精神无法和这个世界产生共鸣,他们以自己的方式传递艺术,却被外界习惯性的当成神经病。
    “怕我么?”万珊醉眼眯眯的瞧着他,伸手在看着她痴愣的人眼前打了个响指:“放心,姐姐是个好人,不会吃人。”
    如果她是神经病,那么他就是变态。
    丁小天看着提着酒瓶子在月光下踩着碎步翩翩起舞的人,偏过头,不停往喉咙里狠狠的灌着酒。
    他只想过去拥住她,扣死了她的腰,扯掉她的衣服,吻紧了她的唇。
    受欢迎又怎样,被人讨厌又怎样,谁又真正知道她在想什么?
    她也孤独。
    晚上他俩没事儿的时候,喜欢并排着坐在一块儿。她上高三,艺术生忙也就忙那一阵儿的,不忙的时候就来找他。他上初三,偶尔去学校,大部分时间在家自学,手机一直揣在兜里,万珊一叫他,他五分钟就能到。
    其实也不是聊天,丁小天不会说话,万珊也不会给他讲她在学校里遇见的那些人和事,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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