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嘲讽的话瞬间就都涌上头来,让刘天朗心里的火腾地一下就烧起来了,借着酒劲儿,他只想着给夏洪庆一个教训。
但是当滚热的血喷了他满手满脸的时候,刘天朗一下子就傻眼了,酒也吓醒了,拔出匕首就慌不择路地逃跑了。
他当时像无头苍蝇似的乱跑,跑了好久才想起来把匕首丢掉,但是身上的衣裳却不敢乱丢,最后跑到一片破败的废弃房屋。
此时,酒意早就顺着汗水流出去了大半,刘天朗觉得自己脑子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过。
他扯下腰间那块磨着刘母买的玉佩,交给一个住在这里的流浪汉,这才被那人妥善地给藏起来了。
因此,刘天朗当时躲开了孙旭带人的搜捕,第二天天亮之后,他顾不得脏臭,裹着流浪汉给他的一件破衣裳,躲躲闪闪地出城,一路走回了家。
也正是因为他浑身冒着臭味,人又躲躲闪闪、神经兮兮的,路上的人都以为他是个疯子,全都躲得远远地,让他顺利地回到了家。
到家之后,他第一件事就是把沾了血的衣裳换下来,全都塞进锅底坑里烧掉。
但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刘天朗哪里知道,这么几件衣服一起塞进锅底,非但不能把衣服烧毁,反倒因为衣服堵住了灶坑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