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忍不住吐槽了。
“癞蛤蟆,你说,婚姻法里的的确确没有任何一条是单独保护家庭妇女的,我写文原本也是好意呼吁她们维护自身的利益,希望她们意识到经济独立的重要性,珍惜工作机会,不要轻易放弃好不容易争取来的权益,她们怎么反而把我当敌人一般辱骂?”
“小姐,你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许多家庭主妇其实自己都知道自己地位低下毫无保障,可是,谁愿意痛痛快快承认自己不如别人?”
“正因为知道,所以更应该有人站出来呼吁,比如,女性为何普遍经济不如男人?那是因为她们长时间在从事无酬劳动(育儿、洒扫、家务、照顾老人等等都是无酬劳动)。男人们揣着明白装糊涂也就算了,可女人自己也装傻白甜认命,那就没意思了啊……”
“你又天真了不是?男人们又不傻,只要女人不反抗,谁会主动提出对自己不利的条约,而且还是以法律的形式?现在不正好吗?因为离婚成本低,掌握了经济大权的男人想离就离,而全职主妇连孩子的抚养权都争取不到(除非男人自己不想要)。正因为经济不能独立,就只能忍气吞声!哪怕老公在外有个什么花花肠子,也基本上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睁眼闭眼,得过且过?”
只见女明星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