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按下了警笛、打开警灯,从车内冲出后拎着枪趴在后备箱边上,此刻,周末根本没有提前预警,瞧着另外一个男人由炸鸡店一辆汽车车门前举起枪时,他直接锁定,用前车盖垫稳手肘后,迅速扣动扳机。
空。
嗡……嗡……嗡……
警笛声响起,克里斯蒂娜躲在车厢后边根本不露头的大喊:“cops!放下枪,混蛋!!”
枪声、警笛、警员的呼喊连接到一起,街道上刚刚站起来的墨西哥光头被惊的缩了一下脑袋,回头再去看的时候,发现警车竟然停在他四十米开外的地方、属于斜对面的位置。这时,他镇定了下来,第二次冲着炸鸡店门口一个穿着西装的黑人举起了手枪。
这回轮到周末愣了,他偷袭的一枪没有打中不稀奇,可连这名打算持枪杀人的悍匪都没有吓跑,这就有些让人挠头了。换句话说,他不怕警察,不怕警察的枪法,更不怕警察位于道德制高点的地位,这是什么心理素质?
“别喊了,击毙他!”在墨西哥人和黑人如此紧张的情况下此人都敢持枪闯入黑人区,这种人肯定不会是泛泛之辈,如果他真的当着警察的面把人杀了,那警察以后别想在蒙泰克镇重新建立威信。
周末第二次瞄准的时候全神贯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