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一个位于北美南部的热带国家。
这里是玉米的诞生地,这里的人将雄鹰视为祖国的象征,将黑曜石视为珍宝。
这里是民族的大熔炉,黑人、白人、印第安人以及更多的混血人融合在一起,组成了整个国家。
这里民风也相当彪悍,全国有九个城市登上全球五十大最暴|力城市排行榜。
du贩、不法社团、风俗业,在这简直是最正常的行业。
总之,这是个很危险的国度,其中的阿尔普尔科城也是如此。
在这个城市,每年有数百人死于谋杀,一个在正常国家住惯了的人,绝对不会跑来这寻开心。
毕竟万一遇到谋杀案,就让人很不开心了。
平民百姓在这里生活,每天都要小心翼翼,最好是不要招惹仇家,免得被捅了刀子。
能在这生活惬意的,只有两种人:有钱的,或者有权的。
戈麦斯属于两者皆有的,他有钱,也有权,所以他能穿着大花裤衩,叼着雪茄躺在沙滩椅上,对身边的身材好到爆的模特女郎上下其手。
他身后不远处的烈日下,两个西装笔挺,戴着墨镜肌肉发达的黑人兄弟,手里拎着枪口警惕的看着四周。
海风吹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