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不会同意,要求必须修改,却遇到了这位编剧的抵制,这些抵制当然只是螳臂当车不堪一击,但双方的关系不可避免的恶化了。
这位编剧以为自己有《指环王》三部曲的编剧工作的成功资历,又有原作者乔治马丁的部分支持,加上二十世纪福克斯拿到了一半的投资权和版权,还以为凭借自己的资历和好莱坞电视剧集的制作传统,能打动二十世纪福克斯,可以在项目内部掀起一场权力的游戏。
但他明显过于被好莱坞的电视剧集制作传统所迷惑,根本忽略了二十世纪福克斯负责这个项目的卡拉费斯是谁。
结局没有任何悬念,他被墨菲和卡拉费斯炒掉了。
合同规定的违约金并不高,这位编剧自然不肯拿着十几万美元离开,还要求斯坦顿工作室和二十世纪福克斯支付他改编的剧本的版权费用,同样遭到了墨菲和卡拉费斯的拒绝。
双方的合同里有备注条款特意注明,对方在被雇佣期间创作的任何与《冰与火之歌:权力的游戏》有关的东西,版权都自动归属雇佣方所有。
这也是好莱坞的惯例,那位编剧更多的是不甘心。
墨菲知道,与电影产业的工业流水线一样,好莱坞的电视剧集制作,同样也有成熟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