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又只剩下他了。
安静的厉害。
霍长安低着头,没心思看文件,一直一直摩挲着手上的钢笔。
三十几年了,已被他用的油光发亮。
不过,他还是喜欢不误。
这笔打造的很好,是名笔,就当时而言,价格就不菲——阿缇送的。
那女人送给他时说:借花献佛。
钱是他的,可心意,是钱所买不到的。
他喜欢,一直在用,签名的时候。
失去钟缇那么多年,他半是人,半是鬼。
白天,他是人,是清醒的,想着要做事,总用忙碌来打发时间。
晚上,任何人都代替不了她。
他总觉得每一夜,都显得无比的漫长,难熬。
喝了酒后,人更会糊涂。
总把别人当作她。
可没有人是她。
她们说,他是一个无心的男人。
不假。
他早没心了。
翻开皮夹,里面夹着一张照片,三十二年前,正青春飞扬,他们相拥而吻,他热烈,她羞涩,成为永恒的瞬间。
盯着这照片,他的记忆,仿似能穿越了那漫长的岁月,还能看到她笑靥如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