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皮有撕裂伤,但嫌犯声称案发当日没有到过现场。负责实验室日常清洁工作为外雇人员,每日清晨会对实验室进行清扫,因此需要在现场寻找可以证明嫌犯身份的遗留物证。”
案情非常简单,看起来难度也并不大,至于能证明嫌犯身份的物证无非是头发、指甲或者皮屑指纹等。因为提取指纹的技术已经相当成熟,要想增加提取证物的难度,自然会选择头发或者皮屑这样不容易发现的东西。从裁判长出示的日方代表提交证物也证明了这一点,一共二十个塑料袋中竟然全部是人的毛发。
“日方选手一共提交了二十根人的毛发,其中十根带有毛囊,十根没有毛囊。”
裁判长不慌不忙地继续解释道:“两种毛发中各有一半上面带有陈旧血迹,日方选手认为这些带有血迹的为嫌犯所留,其中五根带有毛囊的为主要证物,五根没有毛囊的为次要证物。”
现场一片寂静,若是从所给的案情假定来看,带有血迹的自然应该是嫌犯所留,可是听裁判长的意思却显然不是这样。也就是说结果应该恰好相反,那些没有血迹的毛发才是嫌犯的。其实要想得到准确的结果并不难,DNA检测是最稳妥然应该有更简单的方法来证明这一点,否则的话出题者不能答题,结果自然也做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