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种妖怪稀有的很,其中一个原因,是因为它实在蠢笨,在没有附尸之前,脑子比一棵树的细胞复杂不了多少,通常是还没有找到可以寄居的尸体,就已经一头撞树上给撞死,或者被别的什么妖怪给吃掉。
当归一旦附身,就能继承尸体前主人的记忆和感情存活,直到那副身体彻底的老去,它们的寿数也就走到了尽头。
讲到底是个为自己而活的时候傻得可怜,为别人而活的时候丢掉自我的没用的东西。
可是有时候,它们好像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
譬如让一个小姑娘在漫长的夜里拉着师父的手,微笑着走过好长好长的路,譬如让满街满街的臭鸡蛋和烂菜叶变成鲜花和水果。
譬如让一个人舍得以另一种身份,奔赴另一场轮回。
他迈着步子顺石阶往上行,沾了泥土的黑色靴子在雪一样白的衣袂下头若隐若现。
鹤匀倚在山腰的一颗老槐下,抬头看他一点点往上。离得远了,他的身形蝼蚁大小,依稀看得见他摇晃着身躯,蝼蚁一般脆弱。
他活不久了。
他从来活不过二十五岁。这是天罚。
曾几何时他也是高高在上的,以天神的姿态俯瞰天地众生,挥一挥衣袖,便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