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驴,书生把东西都放在了驴上,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
这个书生,莫月容很喜欢,长的白白净净,胆子很小,迂腐可爱,眉眼长的非常像钟岚悠。莫月容给他起了个新名字,叫忘忧。美滋滋的每天呼来唤去,心情好的时候踢一脚,心情不好的时候也踢一脚。
可怜的忘忧,从莫月容出来的第一天就被捉住了,被莫月容吓唬了一番以后,就彻底被征服了。想过要偷偷跑掉,但是又不敢,莫月容的本事他是见过的,一座破庙单手隔空就给捏成了渣渣,一阵风就吹的什么都不剩了,街上茶馆里一个小混混想要调戏莫月容,他下意识的上去阻拦,结果被小混混踹出去两丈远,莫月容给他报仇,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招数,直接把小混混的两根指骨从手上折了下来,那两个手指顿时就变成了肉皮一样的东西,小混混满脸鼻涕眼泪的哀嚎着跑了。而被莫月容扔在茶盘里的白森森的指骨,上面还连着筋血,自己当场就给吓吐了,吐完就昏了过去,怎么到的客栈都不知道,醒来时连衣服都换好了。
其实莫月容很漂亮,笑起来也很甜,可是书生却连偷偷看一眼都怕被挖了眼珠子。只觉得莫月容即野蛮又率真,即可怕又可爱。
一天夜晚,行至郊外,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莫月容吩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