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男人的角度来旁观,如果我是六七十岁的老汉。对年轻女伴的兴趣,或者想要的价值,主要应该就只是保姆一样的角色。
照顾饮食起居之外,当然还可以偶尔的身体和情感方面的交流,那算是额外的收获。何乐而不为呢。
这样的女伴,除了要负担和她同居所有的开支以外,每月要给她个人适量的零花钱。一般都需要付出额外的代价,比如帮她养育未成年的子女,甚至是支持家人。
但只是单独找一个保姆,必须得每月支付薪水。一方面也没有那么放心和贴心,另一方面上述的额外服务可以说是只能非法勒索了。
所有这规则本来就设计得天生不利于女伴一方,受制于人。
而且双方的权利义务都那么的含混不清,好像一切都是没有界定过的口头协议一般。
你一言我一语,就草率地决定了余生。
但毕竟以后那些日子里,好的坏的时光都要一一翻阅品读,竟是无法同样草率地掠过。
不管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还是不欲承受之轻,都是事到临头的无可退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