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这样一条。
“……头皮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
这就是被罗嘉兰推搡的时候,蔡胜男在书桌角上撞出来的伤。
光凭这一点,刑法上规定的轻伤妥妥的。
打人的视频,医生的验伤报告,还有蔡胜男和她父亲的蔡簌闵在法律界的身份地位,这三者决定了罗嘉兰是找不到什么像样的人做她的代理律师了。
金婉仪立刻把那十万预付款退给罗嘉兰,并且说:“罗小姐,您这个案子,我没法辩护。对不起,我先走了。”
何止是金婉仪,帝都律师界排的上名号的律师全都避之唯恐不及。
罗嘉兰在警局待了一整天,打了无数电话,居然找不到一个愿意做她代理律师的人。
就算她出高价,也没人愿意为她出头。
言情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