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这么多年过去了,但公里尚在。
再加上那抢劫的男人,他之所以选择简秋水下手,首先,看准了她有钱,出手就是一副金镯子,连一丝迟疑都没有,
再加上她一身的名牌以及手里拎着的大小手提袋子,各种名牌新款;其次,身材高挑纤细,脚上穿着七寸高跟鞋,一副走几步就累着的模样……
于是,在抢走她包的最开始的一段时间,他跑得根本不快,似乎认定简秋水追不上来,只有认命痛哭的份儿。
但结果却是……
从二楼到一楼,他眼瞅着和简秋水的距离越来越近,整个人都慌了神。
一个转身,他拐进了一条消防通道,然后顺着通道一直跑,简秋水就一直在后面追,这一追一赶,到了最后两人跑进了地下停车场。
这一路追来,简秋水的体力也有些透支,再加上她光着脚,停车场的地面不像商场那么平滑,各种凹凸不平,磨砺着她的脚底,疼痛难忍。
她愈发跑得慢了。
但她依旧没有放弃,却也追得冒火,瘸着脚一边跑一边从那抢劫的人大叫,“卧槽你这个贱人,你把包还给我!“
停车场回音很大,她又喊得极其有力,顿时,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